理性选择理论是社会科学中解释个体决策行为的基础框架,其核心假设认为决策者是理性的行动者,在面临选择时会基于完备信息、稳定偏好和逻辑推理,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进行最优决策。该理论植根于新古典经济学,主张个体能够准确评估各选项的潜在成本与收益,并通过计算期望效用值来指导行为选择。在理想化模型中,决策者不仅具备无限的信息处理能力,还能始终保持偏好的一致性,这使得理性选择理论成为分析市场行为、公共政策和社会制度的重要工具。
然而,随着行为经济学和认知心理学的发展,研究者发现人类实际决策过程常偏离理性假设。有限理性、启发式思维和情绪因素会导致系统性偏差,例如损失厌恶、框架效应等现象难以用传统理性模型解释。尽管存在这些局限,理性选择理论仍为理解决策逻辑提供了基准参照,其形式化分析方法也被广泛应用于博弈论、政治学和管理学领域。若需深入探讨该理论的演进与批判,推荐阅读赫伯特·西蒙的《管理行为》与丹尼尔·卡尼曼的《思考,快与慢》,这两部著作分别从有限理性和认知偏差视角拓展了决策理论的边界。